有关严禁教师使用科研经费参加各类有偿商业性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吕晔灵发布时间:2017-07-18浏览次数:4592

  

各文科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鼓励科技创新,国家不断出台政策,给予科技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但少部分教师为提升个人知名度,以争取更多经费资源为目的,利用科研经费在《中国科学人》、《中国科技奖励》等刊物上进行商业宣传,内页23万元,封面10万元。并有教师热衷于“科学中国人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其中“杰出青年科学家奖”、“杰出贡献奖”,当选人要支付68万元。广告公司(或杂志社)为能从大学顺利套取资金,紧密配合教师的要求,出具虚假发票,以试剂费、设备费、仪器费等名目开具发票,实现报销款项。同时,国家科研经费中的“版面费”,是支付科研人员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费用,而不是在无关的社会媒体上宣传之用。

    针对上述情况,各文科院系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对教师进行宣传教育,严禁使用科研经费在社会类媒体上做个人宣传和广告,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确保科研经费的规范合理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相关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条例,按照规定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对于虚假报销的款项,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缴相关经费。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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