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各类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系统登记、经费办理和开题工作通知

发布者:吕晔灵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1649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系统登记、经费办理和开题工作通知

  

各相关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30项(含后期资助),艺术学3项,教育学1项,共计34项。立项通知扫描件已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书面立项通知和经费回执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来社科处领取(注:艺术学项目的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现将立项项目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科管理系统登记新增纵向项目信息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社科处网页“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入口”或校园信息门户的快速通道点击“社科”进入),选择“立项申请纵向新增”,逐项填写相关项目信息。填写信息可随时保存、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由院系科研秘书和社科处逐级审核。课题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请在10月27日以前完成。

    院系科研秘书重点审核以下信息,如有问题请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并重新提交:

        1.项目来源单位: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等,项目类 别: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等;经费总数填写在“软件”一栏。

        2.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必须与原申请书姓名和顺序完全一致,工作量合计为100%

        3.经费回执可暂不填写,等学校管理费比例确定后,由社科处统一维护补充填写;

        4.必须上传3个附件:申请书电子件、立项通知书扫描件、经费回执电子件。

二、经费办理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由社科处统一办理入账手续。首批科研经费到校后,社科处根据个人经费预算统一办理本批次立项项目经费拨款手续,拨款通知单由社科处送财务处,办妥后项目负责人在学校高级财务平台可以查看到款信息并正常使用。经费及办理后社科处将在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提醒。

    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看到款信息并打印,在社科管理系统入账申请中填写直接到款或预开发票申请,按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票据。经费到校后到社科处开经费拨款通知,送财务处具体办理拨款。

三、项目开题

请国家社科年度项目、艺术学与教育学单列项目负责人尽快召开课题研究开题会,召集本课题组成员对研究目标、课题任务、计划进度、人员分工、重点难点以及最终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必须确定为某一种,如用研究报告结项,则要同时有发表的论文作为成果支撑)等进行研讨,加以具体落实。不同类型的最终成果有不同的鉴定指标体系(见附件)。建议项目负责人自行邀请相关学科专家与会指导开题工作,专家酬金可从直接经费列支(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能从专家经费开支酬金)。

开题工作截止时间为1115,开题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向社科处报送书面开题报告1份(见附件),同时发送电子件。如有变更事项,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涉及成员变更的还要提交校内课题变更登记表,由所有成员签名,学院审核盖章),均同时发送电子件。

社科处将召开开题工作专题会议,对各课题组的开题工作进行检查汇总。

教育学单列项目开题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书面开题报告经社科处审核后应及时邮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地点: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2

  

12017年度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项目表.xlsx

  

    附件2开题报告.doc

  

附件3、变更用表:(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2课题登记变更表.doc(有成员变更的须同时填写此表)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专著).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论文集类).doc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研究报告).doc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