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通报

发布者:吕晔灵发布时间:2017-10-17浏览次数:1245

我校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通报

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7146公布2017年度立项评审结果。我校获6项立项资助,其中规划基金4项、青年基金1项,工程人才培养专项任务1项。立项项目分布为经管学院2项,人文学院1项,土木学院1项,学习中心1项,交通学院1项。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等立项总数为2842,比2016年的1958项增加了884项。我校申报31项,一般规划基金和青年项目29项,工程人才专项任务项目1项,思想政治工作项目1项,申报总数2016年减少了25项。立项数与去年持平。

我校教育部项目申报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主要原因有,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连续2年申报未获得资助的暂停申报1年,有国家级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同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不能同时获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资助,教育部项目不算国家级项目考核等多种因素,同时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在研项目在不断增加。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设有多个类型,如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设有重大攻关课题、重大基地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专项任务项目则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等。每年2-3月份组织申报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及各类专项任务项目。一般下半年申报教育部重大基地项目、重大攻关课题、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文库等。有教育部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盘点本单位科研力量,深挖潜力,针对各类项目做好前期引导和培育,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的统筹协调,合理分流,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同时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认真执行研项目计划,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段梅娟2017109日)

  

 

附件: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含专项任务)立项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