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2-20浏览次数:179

 

关于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联席会议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共江苏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按照《东南大学2006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意见》(东大委[2006]1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实施办法。
第二条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功能是协调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教育资源共享,在全校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党办、纪委、党委组织部、党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校区工委、机关党委、人事处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第四条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具体时间由宣传部商纪委确定后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
2、总结我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3、研究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具体举措和实施方案;
4、确定本学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题及工作安排;
5、明确各部门承担的具体任务;
6、联席会议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 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宣传部负责,会议决定通常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校领导并印发全校各单位遵照执行。
                   
 东大委〔2006〕31号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