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十一·五”规划
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国家《全民国防教育纲要》的指示要求,在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即国办发[2001]48号文)、《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划(2002—2010)》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普通高校全体师生的国防意识,结合全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高校科研人才集中的平台,结合高教学会的相关课题对国防教育的基础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如研究国防教育的历史,从中总结带规律性的经验;研究国防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回答和解决带方向性的重大课题;研究世界各国的国防教育,取长补短;研究与国防教育相关的理论,吸收各方面比较前沿的研究成果等,为全省的国防教育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撑,确保其长期稳定地向前发展。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正值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加速推进新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特别是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全体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不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国防观念,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全面提升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奠定思想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始终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坚持以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为导向,坚持从实际和实效出发,以军事课课程建设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目标,以国防教育系列活动为拓展,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逐步实现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理论科学化、内容系统化、制度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化、组织领导一体化、教育对象普及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基础。(二)主要任务
1、制订规范可行的政策法规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加快普通高校各项政策法规的拟制工作,逐步完善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政策法规体系。2007年拟下发《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规定》、2008年颁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实施办法》、2009年颁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军训工作条例》。2、构建分类施教的组织实施体系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普通高校教学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不同高校不同类别的群体分别组织施教,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所有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工作都能做到机构健全、组织合理、层次分明、人员落实、保障到位。配合《全民国防教育纲要》的实施,在2008年前,会同军事管理部门,研究论证通过省内的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海军指挥学院等军事院校及解放军179旅、83447部队等现役部队对各高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教师进行国防教育短期培训的机制。至2009年,将全省各地所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建设成为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基地,确保国防教育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基地化。至2010年,在南京、苏南、苏北三个协作区建立学生军训基地,同时充分发挥各民兵训练基地在学生军训中的作用。3、实现军事课程建设目标树立牢固的人才培养战略理念,到2010年完善军事课程建设体系,构建良好的运行机制,实现军事课程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一是到2008年所有高校必须建立军事课教学机构,配备专职教师,规范教学管理;二是到2008年所有高校必须将军事课作为必修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在教学内容上完全达到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三是本科院校承担军事课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总人数的50%,高职、高专院校达到2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教师总人数的30%;四是围绕学校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在课题研究方面,2007—2010年争取申报并完成国家级或部级研究课题3—4项,申报并完成省级研究课题5—6项,申报并完成国防教育研究会相关课题80项,与此同时,开展学术论文研讨会2—3次,并争取参加全国范围的论文研讨会1—2次;五是完善军事课教材体系建设,除继续编写、修订省统编教材《军事理论教程》及其教学参考用书、配套的多媒体课件之外,用3—5年时间组织力量编写5本适用于各高校使用的军事类公共选修课教材。4.开展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活动作为军事课程建设的有益补充与拓展有助于全面提升普通高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增强其国防观念。其主要形式包括:一是在2008年前成立“江苏省国防教育讲师团”,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全省高校举办国防教育系列讲座;二是每年举办1—2次全省范围的国防体育竞赛活动;三是围绕主题年比较多的年份如2007年、2009年有针对性地举办国防教育系列活动。5.努力促进国防教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在目前全国6+1所(含学位、学历教育)国防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础上,继续努力,通过军事课教师职称评定的统一归属、通过国防教育学学科门类的独立确定、通过硕士到博士的培养平台的搭建争取2010年前完成国防教育学科的建设与初步发展。6.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功能,运用文字、影视、音乐、书画等形式,利用各普通高校的校园环境和网络平台,加大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起集报纸、刊物、电视、电台、网站“五位一体”的宣传网络。2008年初开设“江苏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网站”,作为普及国防知识、进行对外宣传、相互交流的窗口和平台,争取60%以上的高校创办国防教育主页,扩大国防教育的辐射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要从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地、学校三方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加强对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防事故发生。各普通高校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切实把军事课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学时数、教学内容的落实。(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普通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颁发的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在其每年的财务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研究成立江苏省国防教育基金会等组织,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国防教育事业的开展。
(三)加强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