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6浏览次数:3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党内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推进党务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我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我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积极稳妥、适度适时,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严格按照《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规范党务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监督制度落实、处理情况,重点公开广大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要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党务公开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为学校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阶段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⑴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⑶党委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⑸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⑺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实行党务公开的类型、程序、形式和时限

(六)党务公开的类型。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就是对我校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相关部门提出,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重要事项由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或敏感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事关学校发展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在公开前可以通过预公开先征求党内外意见、修订后再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党委要认真研究和整改,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八)党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通报等形式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通过校园网、校报等渠道公开。同时,要结合实践,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

(九)党务公开的时限。公开的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要事项适时公开。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行之有效

(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党委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检查督促、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

党委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校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问题查处;组织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基层党组织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阵地,加强舆论宣传与舆论监督,为推进党务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机关党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各基层党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十一)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党务公开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时限是否准确、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把党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并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