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高校哲学科学社会基金项目检查结项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2-15浏览次数:840

教育厅高校哲学科学社会基金项目检查结项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科学社会基金项目检查结项通知近日下达。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年检:

2008年立项项目参加年度检查。检查重点:项目研究进度、中期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变更情况。提交材料:

①《中期检查表》2份,其中1份在学校主管部门意见处由院系科研领导签名并盖院系公章,供学校留存;经费栏由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②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③《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文件。

二、结项:

2007年项目办理正常结项;2005-2006年未结项目列入清理结项,2005年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结项提交材料:

①《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其中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按获准评审书,或者申请变更并经社科处核准的结果填写。项目成果毋须专家鉴定,专家组鉴定意见一栏由院系科研领导填写、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经费栏须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②《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文件;

③最终研究成果一套(如提交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用彩色笔在目

录和正文处标出。同时送原件到社科处以便审核);

三、所有研究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

四、需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任填写《项目变更申请书》并手写签名,经院系科研领导签名,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社科处。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五、04年以前未结项目一律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任何项目。学校停拨二期经费。

社科处受理材料时间:20091225日前

联系人:段梅娟  李建梅  83795192    denglijianmei@163.com

附件:

一、相关表格

中期检查表.doc

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终结情况汇总表.xls

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二、教育厅项目检查名单2009-12-12.doc

 

                                                                                             

     200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