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科学研究引导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威发布时间:2011-09-01浏览次数:1317

各院系、各科研单位:

2011年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获得国家追加,根据校通知[2010] 88号文件的精神,现补启动2011年度“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一部分“重大科学研究引导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本年度优先支持海洋工程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石墨烯、超导材料等新材料的应用技术。优先支持跨院系、跨学科交叉项目,优先支持目前还没有承担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申报人。

申报除符合《东南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中的有关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对特别好的项目,申报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     申报人没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本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科研人员进行申报,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上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时需交申请书纸质件2份(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所有材料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报科技处)申报截止日期:201199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老图书馆106室科技处项目协调与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马天抒、刘威      电话:83792628

电子邮箱:lwseu@seu.edu.cn

附件:1、重大引导基金申请书.doc

           2、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试行稿)的通知.doc

           3、关于印发《东南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