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毕业设计首次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实行二次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王建梅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次数:2185

为了贯彻学校严格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精神,强化学院的内涵建设,经院务会议决定,学院将

严把本科毕业设计环节,对毕业设计首次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实行二次答辩(人数不设上限),且二

次答辩必须安排在首次答辩一个月之后,若二次答辩成绩仍为不合格,则来年跟着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

毕业设计。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