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加强内涵建设的十条措施

发布者:张星发布时间:2012-08-29浏览次数:1211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加强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内涵建设的十条措施

各系、所、中心:

“内涵建设”是关系到学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工作。学院把“内涵建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且优先规划和理顺本科生、研究生等人才培养相关的工作。为了切实加强该项工作,上学期学院先后召开了院班子务虚会、本科生座谈会、“丁大钧班”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研究生导师座谈会、各系及学科负责人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了师生对学院内涵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经院务会讨论,重点围绕人才培养和教师发展,先期颁布以下十条措施,希认真执行。

1)优化积分考核制度

进一步优化积分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积分考核标准核定考核不合格人员,但考核合格人员及优秀人员的排序由学院确定,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在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中,将重点加大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包括课堂教学、教改项目、教材、教改论文,指导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撰写优秀学位论文等)的比重,同时,加大对学院公益类工作贡献的评分比重(如结构/力学竞赛、SRTP、暑期学校、学生讲座等)。具体的积分考核细则将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出台。

2)职称评审环节突出教学成果评价

在职称评审时,将要求提供教学相关内容的评价和证明材料(包括学生网上评教、督导听课、教改项目、教材、教改论文、教学奖项等),在达到学校相应职称条件的前提下,教学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3)实行本科生二次答辩制度

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中成绩不佳者实行二次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短于一个月;第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成绩最高为“及格”。如果第二次答辩仍然不及格,则与下一届学生一起重新做毕业设计。

4)完善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制度

完善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入党及本科生保研等工作制度。组织学生、教师进行多层次、多方位讨论,集思广益,修订或制定出详细的规章制度,并广泛宣传和落实。

5)鼓励教师加强与本科生交流

鼓励教授担任本科生班级的班主任,鼓励实行本科导师制,完善学习优秀生培养制度,鼓励指导学习优秀生发表论文。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出台相关措施,引导教师与学生交流。

6)实行研究生“导师负责、集体培养”制度

在研究生培养上,实行 “导师负责、集体培养”制度。在坚持“导师负责”的原则的基础上,强化集体培养。集体培养包括会议开题、中期集体考核、学科组学术研讨、论文盲审、博士论文预答辩(预评审)等内容。鼓励学科组老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加强研讨、交流,提倡交叉、融合,鼓励对年轻教师进行“帮传带”,营造互相支持的氛围。学院通过集体讨论后制定完善。

对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对博士学位论文逐步推行预答辩(或预评审)制度。

7)鼓励导师指导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

教师指导研究生发表论文,当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时,在考核中,视导师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

8)完善监考工作制度

针对学生提出“考风”有待完善的现状,制定土木工程学院监考要求。全院在编教师共同分担学生课程考试的监考工作。

9)落实教学委员会委员和院系领导听课制度

对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严格落实听课制度。学院领导、各系主任、支部书记、教学委员会委员每学期必须听课一次(其中本科生课程不少于1/年),重点选择学生反映较好(连续3年评教在前30%者)和较差(连续3年评教在后30%者)的课程。听课情况与学生网上评教情况相结合将作为职称评审、奖教金评定等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价较差者,由院领导和教学委员会主任进行约谈,严重者实行强制转岗措施。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院系领导和教学委员会委员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10)推行在职教师培训制度

定期邀请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为我院教师进行培训,制定系列鼓励和支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措施。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相关的研讨会,发表教改论文,相关费用由学院承担。

 

学院将围绕以上十条措施,进一步组织研讨,制定相应的细则,以便更好更快地推进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内涵建设。

 

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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