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9浏览次数:126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7年4月5日以国务院第492号令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健全校信息公开服务,本校编制《东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东南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东南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本校校长办公室(江宁开发区东南大学路2号)查询。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

本校具体网址:http://www.seu.edu.cn  信息公开。

本校当面受理点:本校校长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25-52090033。

本校还将采用新闻、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校长办公室,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东南大学路2号行政楼223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25-52090033,传真号码:025-52090000,电子邮件:xxgk@seu.edu.cn,邮政编码:211189。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校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http://www.seu.edu.cn  信息公开)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校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校长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校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处投诉。监督电话:025—52090123,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东南大学路2号行政楼308室,邮编:21118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东南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