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基建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南大学基建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促进采购管理的廉政建设,依据国家有关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东南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结合东南大学的实际情况,特配套制定《东南大学基建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采购为以非公开招标形式,委托工程、货物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偿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市场采购等,其定义及实施流程如下:
1、邀请招标,由采购经办人根据采购申请科室所提出的书面需求,起草招标邀请文件,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填写“东南大学基建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见附表),造价管理人员审核预算,采购申请科室复核采购内容,经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分管副处长、处长批准,报招标监督小组审批通过后,在招标监督小组监督下评标、开标,根据开标结果签订合同。评标评委由基本建设处与审计处协商确定(不少于三人)。
2、竞争性谈判,由采购经办人根据采购申请科室所提出的书面需求,起草谈判文件,邀请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填写“东南大学基建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见附表),造价管理人员审核预算,采购申请科室复核采购内容,经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分管副处长、处长批准,报招标监督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基本建设处与审计处相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不少于三人),在校招标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签订合同。
3、单一来源采购,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处获取的采购方式。由采购经办人根据采购申请科室所提出的书面需求,填写“东南大学基建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见附表),造价管理人员审核预算,采购申请科室复核采购内容,经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分管副处长、处长批准,报招标监督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基本建设处与审计处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不少于三人),在校招标监督小组监督下实施。
4、询价采购、市场采购,由采购经办人根据采购申请科室所提出的书面需求,填写“东南大学基建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见附表),造价管理人员审核预算,采购申请科室复核采购内容,经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分管副处长、处长批准,由基本建设处与审计处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不少于三人),根据市场情况或政府部门发布的指导价确定供应商和价格。
5、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经办人将所有资料统一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发放。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
基建项目中预算资金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主要涉及土建、安装、室外工程(含绿化与景观)施工,材料、设备等货物(含家具)采购,以及设计、咨询及检测等相关服务。
第五条 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纪、诚信原则,坚持廉洁、高效、各司其职的工作准则。
第六条采购方式选择的原则
1、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或市场采购的方式确定合同承包方,并按程序签订合同。其中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无需签订合同。
2、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合同承包方,并按程序签订合同。
3、5万元以上的采购申请必须经过招标监督小组书面批准。
第七条
对在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细则由基本建设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基本建设处
2017年5月17日
附表:东南大学基建项目非公开招标采购申请表
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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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内容、数量、时间,可另附附件)、招标/谈判文件主要内容及邀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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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经办人: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 预算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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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申请 科室 | 年 月 日 | 计划与造价 管理科 | 年 月 日 |
分管副处长 |
年 月 日 | ||
基本建设处 |
年 月 日 | ||
招标监督小组 (5万元以上) |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基本建设处、学校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2、表中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