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和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通过推荐选拔优秀的智能科学技术成果和产业化项目,切实调动我国智能科技领军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升智能科学技术与产业化应用发展水平,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赋能作用,奖励在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更好的为广大智能科技工作者和全体会员服务,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218号]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是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最高奖,每年设有200万元人民币奖金,具备提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人。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可联合提名1人。
(3)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3人可联合提名1人。
2.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含科普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获奖人: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2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2项。
(3)学会专委会主任委员或常务理事: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1项。
(4)学会理事:每5人每个奖项可联合提名1项。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1项。
(6)2016年(含)以后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一等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一等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个奖项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80岁(194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获奖人年龄不超过85岁(193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不超过3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或5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1.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
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对我国智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杰出智能科学技术专家。
2.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和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含科普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鼓励探索,突出原创,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3.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
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引领性原创成果取得重大突破的青年科学家或团队组织。
各地方人工智能学会(联盟);全国高校科研院、科技(成果)处,包含计算机、软件、自动化、电子信息、网络通信、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研究(院)所,各智能科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工程)中心等;各高校人工智能研究院(学院)等。每个提名单位年度独立或与其它机构联合提名不超过7个项目成果。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每个提名机构年度独立提名或与其它机构联合提名不超过5个项目成果;学会团体(企业)会员单位,每个提名单位年度独立提名或与其它单位联合提名不超过3个项目成果。
(三)提名范围
1.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含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脑与认知科学、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量子智能计算等)研究中实现重大突破者。
2.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智能产品硬件开发中取得较大应用价值成果。
3.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普创作取得的成果。
4.在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含核心算法、感知识别、知识计算、模式识别与数据挖掘、机器感知与机器视觉、认知推理、自主无人系统、人机交互、跨媒体分析推理、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应用领域中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者。
5.我国人工智能企业具有技术创新工程实践应用案例,为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产生深刻变革的推动者。
6.建成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并在重点领域展开创新应用取得成果。
7.为推动我国智能化建设,推进创新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有杰出贡献。
8.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智能系统评测,安全、可信智能系统构建的基本方法等研究方向取得的成果,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的贡献者。
9.建设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含人工智能开发工具与基础平台,促进各类通用软件和技术平台的开源开放取得领先技术水平。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项目的技术研究成果应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学会鉴定或相关验收报告),见《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简表》(附件6)。至少具有两年的整体技术应用(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已授权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8件,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国或国外学术刊物公开出版或发表,为国际、国内同行公认,对学科发展或实际应用有指导意义。鼓励提供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的科学普及成果应有广泛社会效应的证明。
4.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提名企业成立满4年可提名本奖;企业自主研发的项目成果(非国家及省部研究课题)原则上符合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提名范围。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6.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受理提名与被提名奖;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提名与被提名本奖,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7.提名当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被提名人,须在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已经入选国家“(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科学家不予提名。
9.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或被提名本奖。
10.提名年度项目只能提名一类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企业技术工程项目)的完成人。
11.上年度已评定公示授奖并放弃的获奖单位及获奖人,若重新申报,新增成果内容须超过50%。
1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五)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我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办提出申请(专用项目需书面报送我办),申请格式见《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为增强提名工作的严肃性,提名单位需在《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首页加盖本级主管部门公章,将盖章页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我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凡符合提名要求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注册入口给提名者进行账号注册,经实名制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在线填报提名书。
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
2.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可在我办网站www.wuwenjunkejijiang.cn下载)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公示情况需在网络填报截止前上传到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抽查核实力度。
提名者可以于2020年4月25日起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入口由我办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提名人或提名单位。
(一)专家提名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请勿另加封皮,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二)单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各地方人工智能学会(联盟)、全国高校科研院(处)及人工智能研究院(学院)等提名单位应是法人单位发文,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被提名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三)其他情况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被提名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被提名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2.其他提名项目,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称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提交2套科普作品。
4.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四、提名时间要求
请需要学校作为提名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与我办联系,并填写 《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发送至xushiying@seu.edu.cn。
2020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