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现将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由学校直接提名,名额不限。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交材料与截止时间:
1、请还未向科研院登记过的拟申报项目尽快联系我办登记。
2、 拟申报青年奖的项目请近日与我办登记联系,并请联系有提名资格的专家或组织在2020年5月27日前通过专家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切勿错过申请时间,教育部对申请将进行审核。
3、请所有拟申报项目于2020年6月1日前提交提名书初稿,模板见附件1,学校将根据初稿分配账号和密码。6月1日起网络开放。
4、专用项目须在2020年6月10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
5、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pdf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x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4: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附件5: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
联系人:徐仕颖 朱婷
联系电话:025-52091172 52091179
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