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首期经费到款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吕晔灵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4643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首期经费已入账,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到款查询:2020年度新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首期经费已由社科处统一拨款报财务处入账。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或校园门户的“纵向项目”查询科研经费到账信息。


    二、拨款情况:

    1.本次重点项目首批到款30万,其中直接费用到款19.5万,间接费用10.5万,其中扣除管理费1.75万,剩余8.75万为课题绩效,此次办理划拨70%,即6.125万,剩余的30%待项目结项之后办理。

    2.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首批到款17万,其中直接费用到款11万,间接费用6万,其中扣除管理费1万,剩余5万为课题绩效,此次办理划拨70%,即3.5万,剩余的30%待项目结项之后办理。

    项目尾款待项目结项后拨付;如果项目因故被终止或撤销,项目剩余经费必须原渠道退回。


    三、使用提醒:请执行2016年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规使用经费。结项时提供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支出清单。特别提醒:

    1.直接费用中的劳务费用于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

    2.直接费中的印刷出版费,不能报销论文版面费,可以用于阶段性成果著作的出版,但不能用于最终著作成果的出版(必须通过鉴定成果才能出版);

    3.间接费用的绩效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管理(可以预约酬金形式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扣税),绩效本的经费号为:93+院系编码+项目负责人一卡通后五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和完成质量,在核定的间接费用范围内,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4.根据《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及时为课题组办理调剂手续。根据项目实际研究需要,如却需进行经费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预算调整申请,报社科处和财务处审批,同时在国家社科管理平台提交经费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新编制预算进行经费使用。


    四、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通过审核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尾款2年内应使用完毕,否则按原渠道退回国家社科基金。


社科处联系人:吕晔灵 025-52090240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