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项目负责人:
经评审,2021年度校级思政专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相关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拨付。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全额下达,竞争性限期使用。
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会的意见,202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将设立2个考核时间点,分别为6月30日和9月30日。截至6月30日,已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未达到50%的项目,除收回未达50%的未使用资金外,并同比例核减剩余资金;9月30日前专项资金应全部使用完毕,未使用资金将由学校收回。本年度学校超预算下拨资金,实行竞争性使用原则,实际使用资金达到额度后,剩余资金将停止使用,请各项目负责单位及负责人下大力气抓好项目的预算执行。
注意:《任务书》中含项目信息简表1份,有关信息须提交教育部,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表内提示填写。
2.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研究任务完成后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办理结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一式一份)和《经费预算表》(一式三份)纸质版(有本人签字、经学院签字盖章)交至社会科学处许晓雨(九龙湖行政楼112)
将《任务书》(一式一份)和《经费预算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有本人签字、经学院签字盖章)交至党委学工部王潇潇(大活518)。
电子版《任务书》和《经费预算表》分别发送至社会科学处许晓雨和党委学工部王潇潇OA。
预算表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7日,任务书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1日,因材料提交时间直接影响财务拨款时间,逾期不候。
3.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许老师 52090240
党委学工部:王老师 52090280
社会科学处
党委学工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