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发布者:钱杰生发布时间:2021-09-21浏览次数:8659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

2、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宣传栏、讲座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校医院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二、传染病防控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校医院随时掌握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配合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4、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重大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如新冠核酸检测阳性)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5、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6、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