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首询负责制度

发布者:李勖晟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440

1、首询负责制是指第一位咨询师(首诊心理师)对所接待的来访者,特别是对急、危、重来访者的评估、咨询、转介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询心理咨询师除按工作原则要求对来访者同理、热情、尊重外还应对其心理问题的发展、个人成长史、目前现状做详细记录,对有明确评估的来访者应积极咨询或转介;对评估尚未明确的来访者应及时请上级心理师督导,评估明确后即转相关人或部门做心理咨询或治疗。

3、评估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来访者,必须及时报请学院知悉并通知其监护人,转介当事人住院治疗。

4、对已接待的来访者,需要督导及转介的,首询心理咨询师应写好案例报告后再做后续工作。对急、危、重来访者需住院治疗的,首询心理咨询师应亲自或陪同监护人或相关部门/人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5、首询心理咨询师在处理来访者的问题时,特别是急、危、重来访者的问题时,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导的决定权,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东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首询负责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