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相关规定,第十届委员会四年任期履职完毕,2021年4月,在学校领导的关切和指导下,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完成换届,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本届委员继续认真履职,对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1.第十一届校学术委员正式成立
4月30日,东南大学在九龙湖宾馆举行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共选举委员29人。会上经校长提名,选举通过缪昌文院士为新一届主任委员;经主任委员提名,选举通过崔铁军、段进、吴刚、王珏为新一届副主任委员。
2. 发挥战略咨询作用,建言学科建设
2021年是东南大学“1-10-100”东大梦踏上第二台阶的重要一年,学术委员会代表东南大学学术智慧,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就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建言献策。学术委员会多次召开学科发展交流研讨会和座谈会,认真听取相关学科发展专题汇报,针对学科发展趋势、提高学科整体实力的新举措以及学科交叉合作的切入点等问题,深入分析成绩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设发展建议。同时,学术委员会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报告展开深入讨论,深入总结第一阶段建设成效与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建设提出意见。
3.严格把握学术标准,做好推荐工作
认真履行决策、审议和评定等工作职能,学术委员会就高层次人才引进学术评价、长江学者推荐、以及各类平台(基地)、项目、奖励申报的推选和评审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在各级各类项目申报方面,校学术委员会参与了各类国家和省厅项目的指南建议、推荐和答辩审议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在学术领域的建设性作用。
4.开展学风建设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学风建设是校学术委员的工作重点之一,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规划、咨询建议和总结。2021年,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共收到7起涉嫌学术不端的举报,校学术不端行为评判工作委员会和相关专家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对于涉嫌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以事实为依据,捍卫学校学术声誉。
5.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一方面,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学院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审议、咨询职能全面发挥,各级学术委员会主动开展学术咨询、发挥学术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朝着科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学术治理体系与行政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贯通,学术与行政沟通配合,真正确保了学术咨询建议能够在行政决策中有效贯彻落实,形成了我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协同运作的良好促进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