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办理流程

发布者:沈也晴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1048

根据《东南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项目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者有校科研基金或本专项项目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根据《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的规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办理结项。

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标准(附件I)和标注要求(附件V)成果所标注项目编号:224+四位年份+S+五位编号)达到结项要求的,认真填写结题成果报告并下载带水印的预算执行情况(附件II),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全年随时可以办理。

1.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与论文、获奖、立项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

2.电子版(含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shenyeqing1005@126.com,文档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年份+结题报告”。

如老师不确定是否应结项或不清楚是否有在研项目,请及时咨询社科处确认,沈老师-52090239。

根据《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的规定,省部级基地研究项目、基础科研扶持项目延期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重大引导项目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项目未按时结项,原则上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每年年底集中办理结项和年度检查时,未达到结项要求暂不结项的,填写进展报告(附件III),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需要延期的,还应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IV),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重要更新:社会科学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超过两年无法按时完成验收的,进入清理期,在一年清理期内无法按时完成验收的项目,做撤项处理。对有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不能申报社会科学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可以以等效成果结项。1本专著等效2篇CSSCI或SCI或SSCI或A&HCI论文;2篇核心期刊或CSSCI集刊或CSSCI扩展版论文等效1篇CSSCI或SCI或SSCI或A&HCI论文;2个厅局级成果奖等效1个省部级成果奖;2个厅局级项目等效1个省部级项目。

附件I:  

附件7东南大学校内人文社科项目验收标准.docx

附件II:

附件5: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2022年模版)2021年以前项目使用.docx

附件5: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2023年模版)2022年项目使用.docx

附件5-1:结题报告决算表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查询下载方式(从高级财务平台下载).pdf

附件III:

附件:进展报告(2022年制).doc

附件IV:

附件4: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V: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英文标注.doc